這個世界真的小的不可置信
比如,在免稅店任職第10天就巧遇我小時候就認識的導遊叔叔也是我爸這輩子的莫逆之交
而且他極少帶荷比法路線都是德瑞團居多
難得帶一次就遇上了我這個小姪女。
比如,回台灣前幾天無意間在FB發現原來他說在我之前唯一喜歡過的台灣女員工C
是我多年前在台灣最後一份正式打工的機車副店長的朋友。
比如,最近又發現原來在我離職後隔天接替我空缺上班的女孩A,最近竟然出現在我FB某朋友的貼文留言。
接著我進一步發現現在以同居簽證留在布魯塞爾的她
2016年春天還有個多年台灣男朋友一塊在比利時、6月還在跟男朋友視訊慶生
可是兩個月前的2月初我明明看見她公開的這麼寫著:
跟我的混血男友剛在一起滿兩年、同居一年半
剛開始兩人都不是為了找男女朋友可是還是一見鍾情了
也就是說2016年初他們就在一起了、無縫接軌的徹底分了上一任立刻同居??
還是說那些兩年、一年半都只是個虛詞?
又或者她有兩個平行時空的人生哈哈哈哈哈
不過話說回來有的時候甚麼時候開始在一起、中間是不是有分過
當事人的認知都還不同調是常有的事
我一個同學跟她的現任男友同居在一起三年多
但中間她的認知是他們曾經差點分手
那段不好的中間男朋友毫不避諱的在她面前跟其他女生聊天、外出約會讓她傷透心
但是因為後來那個"小三"其實沒有說真的喜歡那個男生所已才又回頭複合
她的經過我聽下來很confused所以我問她: 妳說你們之前差點分手,剛又說"之前分手的時候"你們到底是有沒有分過啊?
我同學: 他認為那時候我們是分手的狀態,所以他去外面找別的女生他覺得不算劈腿
我: ........................................
我並不是個喜歡去judge劈腿、小三這種事情的人
我自己也曾經深陷在這樣一半海水一半火焰的複雜關係中
多年前我在網路小說中看到這樣的一句話: 如果你同時喜歡上了兩個人,選第二個吧!你若真的鍾情第一個就不會喜歡上第二個。
有些狀況就像梁靜茹唱的: 她是最最無辜的第三者 就算她消失此刻 告訴我又能得回甚麼呢?
感情的事經常都是很難非黑即白
一個巴掌拍不響
感性與理性的份量拿捏不是每個人都能永遠掌握的恰如其分
無縫接軌其實也沒甚麼(雖然我知道站在被吳鳳的人立場肯定非常受傷)
現階段的感情你已經沒有愛或是累了剛好有個新的人出現在自己生活裡、馬上迎接新的感情、不用忍受失戀
其實不是很好嗎?只是我沒有這麼好的命
坦白講我真的很羨慕這世界那一群人生沒有過感情空窗的人
但是這個社會上的人普遍來講還是很不能這麼想、認為那些那麼快就找到下一個的人很壞很花心
婚前大家都有選擇的權利不是嗎?
我記得我高中有個年紀大概比我爸大一些的教學風趣的國文男老師某次在課堂上講著講著(我也忘了前面在講啥)
就忽然迸出一句: 劈腿就劈腿啊~~只要沒有結婚劈腿有甚麼不對?
我記得當時在全女生的班級中大家好像也不會去批評批判老師怎麼講這種話
但若真的要去批判
劈腿者跟知情介入的第三者
到底誰更可惡一些呢?
我想這又是一個沒有標準答案的爭議了